运输是需要有道路运输资质的危运公司才能运输的,没有资质被查到是要处罚的。
危险货物分为九类:
第1类 爆炸品
第2类 气体类
第3类 易燃液体类
第4类 易燃固体、自燃物质、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类物质
第5类 氧化剂和**过氧化物
第6类 毒性物质类和感染性物品
第7类 放射性物品
第8类 腐蚀品
第9类 杂类
电瓶属于危险安物品,不可以发物流。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以下物品:
1、酒精、煤油、汽油、液压刹车油、干冰、丁烷、樟脑油、油墨、松节油、油、松香油、香蕉水、易燃油漆、火柴、带气打火机、液压气瓶(包括空瓶)、闪光粉、显影液、化油器清洗剂、抛光液、稀释液、硝化纤维胶片、金属钾、、金属镁、鞭炮、磷粉、天那水。
2、灭火器、染料、所有电池类货物、救生器、钛粉、含油金属屑、含动植物油的油棉纱油纸及其制品、电瓶、打火石、活性碳、有易燃易爆标志的货物、带文字说明的易燃易爆货物、遇水遇氧或达到一定温度会产生冒烟,自燃,爆炸等强烈化学反应的物品。
扩展资料:
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物品:
1、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毒性、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物品,如、、爆竹、汽油、酒精、煤油、桐油、生漆、火柴、等所有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“化学实用手册”中的化工产品;
2、物和精神物品,如、、(高根)等;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,如武器、本国或**等;
3、容易腐烂的物品、各种活的动物(如鲜鱼、鲜肉等);
4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,如尸骨(包括已焚化的尸骨)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;
5、反动报刊、书籍、窗口或者物品等;
6、如你交寄的化工产品未列入“化学实用手册”中的,你必须提供地市面上一级化工产品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,证实相关物品属非危险化工产品方可交寄,相关鉴定部门必须对鉴定结果负责。
共9大类:
第1类为爆炸品,分别为1类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、1类2项有迸射危险,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、1类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,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、1类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品和物质、1类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、1类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较端不敏感物质;
第2类为气体,分别为2类1项易燃气体、2类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、2类3项毒性气体;
第3类为易燃液体;
第4类为易燃固体、易于自燃的物质、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, 分别为4类1项易燃固体、4类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、4类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;
第5类为氧化性物质和**过氧化物,分别为5类1项氧化性物质、5类2项**过氧化物;
第6类为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,分别为6类1项毒性物质、6类2项感染性物质;
第7类为放射性物质;
第8类为腐蚀性物质;
第9类为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。
具体各类各项的范围及物品见《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》(GB69244-2005) 和危险货物品名表(GB12268-2005)
2010年11月09日《关于修改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》的决定》(*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*5号)把放射性物品剔除出去了,单独成立了新的法规《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》(*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*6号)。二○一○年十月二十七日